[99年街頭藝人標章認證]11/19至12/22受理報名,12/25評鑑。

99年度高雄市街頭藝人標章認證活動即將登場,為使高雄街頭藝術能更蓬勃的發展,發掘更多傑出街頭藝人,成為都會區最特殊的文化風景,凡是敢秀、愛現或具有創意且特殊技藝的朋友們,歡迎您一來參與本市的街頭藝術表演,展現身手,共創高雄城市文化新風貌,打造無與倫比的街頭魅力。

※報名須知
一、報名期間:99年11月19日(五)至99年12月22日(三)下午5時止。
二、評鑑時間及地點:
【第1梯次】時間:99年12月25日(六)上午10點至12點
地點:文化中心藝術大道
【第2梯次】時間:99年12月25日(六)下午3點至5點
地點:文化中心藝術大道
報名順序前150組分配參加第1梯次評鑑,報名順序第151組以後分配參加第2梯次評鑑,並視報名組數酌予調整。參加人員名冊、分配評鑑時間、地點,將於99年12月24日公佈於「高雄市政府文化局」或「高雄市街頭藝人網」網站,請參加者自行查詢,或來電洽詢。
三、評分標準:展演內容佔40分(含特色、技巧、結構、精緻度);造型創意佔20分;與觀眾互動佔20分;街頭展演適宜性佔20分,總分達80分以上者列入獲選名單。
四、報名方式:
資料填妥後,請以掛號方式於99年12月22日(三)下午5點前逕寄「802高雄市苓雅區五福一路67號文化局第三科 收」或逕送高雄市政府文化局第三科辦公室,受理報名,郵戳為憑。檢附資料不齊全者,視為未完成報名手續,未依指定期限內補件者,逾期概不受理。
五、外籍人士請檢附行政院勞委會所核發之工作許可證函或相關證明文件影本(如居留證戶籍謄本)。
六、參加者需至指定現場實地展演,展演所需相關設備(如音響器材、桌椅、..等)及電力皆須自備,現場均不提供。
七、參加者請依分配評鑑日期、地點攜帶身分證明文件提前30分鐘報到,請他人代替展演及無法親自全程參與現場評鑑,或遲到20分鐘以上及早退者,皆視為棄權。
洽詢電話:07-2288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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